本人从2017年经网上认识北京中业网校,网校给我分配了一位老师,姓名张晨,手机电话为:13120267187,虚拟运营商电话:17160053124,微信号为:zhongye333333。
一、介绍我如何参加一级消防工程师考试培训教材,2017年说让我交8000元,网校可以72分包过,结果去考试,我每科50分都没有,于是张晨老师说是出卷老师换了,让我在2018年补交4500元包过,款项支付为:(1)、2018年08月28日由蔡桂鸿建行尾号4867卡上转出4500元,交易单号为:4200000192201808280086565877(见附件)右。结果都没过,网校就是骗子,服务有欺诈行为的。
二、2019年,张晨又介绍说网校可办BIm工程师,到时可推荐相关单位挂靠,我觉的中业网校名声好,就投了6000元,证也确实领到了,但真实是假证,不能挂靠,让我受损失。款项支付为:(1)、2018年11月02日由蔡桂鸿建行尾号4867卡上转出1000元,交易单号为:4200000192201811022003347216(见附件);(2)、2018年11月11日由蔡桂鸿建行尾号4867卡转出5000元,交易单号为:4200000189201811119431033034。(见附件),合计金额达6000元。
三、 2019年张晨老师又推荐说,现国家推行质量安全管理师和工控安全管理师,到2020年全国推广好用并介绍工作,若是团队办证更便宜,于是我组织了蔡鲤红,电话15160231514;庄清梅,电话15375872889;本人蔡桂鸿,电话18650261055,各购2本,合计6本贰万柒千元;加上侯仕万,电话为13999315768办了一本BIm工程师6000元。结果也是假证用不上,服务上有欺诈行为的。本人付款清单为:(1)、2019年2月15日由蔡桂鸿微信上转出2000元,交易单号为:4200000250201902154653563275.(见附件);(2)、2019年4月11日由蔡桂鸿建行尾号4867卡转出4000元,交易单号为:4200000294201904117827485295。(见附件);(3)、2019年6月24日由蔡桂鸿建行尾号4867卡转出3000元,交易单号为:4200000299201906245874026918。以上三笔共计9000元。
四、2020年张晨又说国家针对安评师,今年最后一批可交钱下证,我和老婆听了,敢紧交了9800*2=19600元,结果到2020年11月份说现安评师证办不了,要改成智慧消防工程师,是人社部发的,我因钱交了,没办法只好签应也行,但结果到2021年8月,打电话给中业网校的服务平台,人家让电话为0571-56553976,我说,张晨老师于辞职,我也找不到相关人了,服务有欺诈行为。款项支付为:(1)、2020年7月02日由蔡桂鸿中行尾号8780卡上转出9800元,交易单号为:4200000601202007028295817386(见附件);(2)、2020年07月02日由蔡桂鸿中行尾号8780卡上转出9800元,交易单号为:4200000592202007026927385363(见附件)。合计为19600元。
上述所有网校我都打到中业网校户头,张晨老师都说必须要报学校一个培训科目,方可办证。现在中业网校于张晨辞职为介口,不处理,本人认为中业网校存在商业欺诈行为,严重的损害的消费者的利益,使我的经济受损失达39100元以上,要求退回我的报名费。又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五十五条规定: 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有欺诈行为的,应当按照消费者的要求增加赔偿其受到的损失,增加赔偿的金额为消费者购买商品的价款或者接受服务的费用的三倍。特此申请及申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