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挂牌新三板江西广蓝(831139)2014年挂牌,2015年通过盈利造假非法卖股获取1200余万资金,连年亏损于2021年8月8日摘牌,使投资人亏损达80%以上,眼看要血本无归的维权
我们是摘牌广蓝(江西广蓝传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原新三板挂牌代码831139 ,下称广蓝)非法拉入买股的股票持有者,2015年期间受上海人妙投资公司,上海财之道,肖森公司,犇捷资产管理(上海)有限公司,上海银获资产管理公司,等推销机构通过电话、网络、股票培训课等多种方式虚构广蓝的业绩和前景,以推销股权,广蓝报价10元一股,中介公司假意砍价非法兜售诱骗投资人入股。据现在维权人提供证据,拉入投资金额有1200多万。
第一次成交后,广蓝利用已入股的部分投资人急于降低成本的心理,又一次伸手提出可原价的半价即5元就可再买同样的股票数量,又一次从投资人那里获取一笔资金。
可当我们投资人把全部心血家财全拿出来后,广蓝却一厥不振,如江河日下连年亏损,负面消息一个接一个,我们才如梦初醒,原来是一场骗局,而且这场骗局是从挂牌为圈钱就开始了,直到今年2021年8月8月日广蓝摘牌。
我们首先要追究广蓝主要领导业绩造假的诈骗责任。卖股的2015年、2016年上半年以及以前的业绩当时的公告都是正的,不亏损。卖股后的2017年6月30日才预报2016年业绩为亏损每股-0.06元,同时把上年2015年的业绩修改为每股亏损-0.07元,典型的过河变脸,为卖股捏造业绩,最后纸里包不住火而露出原形。数额巨大,属于诈骗罪无疑。
《刑法》规定,欺诈发行股票属犯罪,要追究刑事责任。证券法及新三板管理暂行办法都规定,无合法批准私自卖股要返还全部资金并支付利息,情节严重造成巨大损失要追究刑事责任。公司法也规定,公司违反规定属于犯罪的要追究刑事责任。我们认为从数额和后果来看,广蓝控制人董事长李金平属于犯罪是确定的,所以从即日起我们要维权和起诉他。
李金平在期间曾违规挪 用资金三千万,这在公司公告都有披露,说什么如 期归还了,但也是公告一下完事,是没人追究他的刑事责任,得以继续当他的董事长和控制人,这次我们要做追究他的刑事责任的起诉人,《刑法》第384条规定,构成挪用公款罪,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且规定超过三个月未还,数额在五万元以上的,应当认定为“数额较大”。在广蓝连年亏损资金十分紧张的情况下还抽走资金,是地下运作,是抽空广蓝搞垮广蓝的证据。
以上诉讼维权活动即将进行,欢迎记者参加,助记者写一篇《维权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