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市开展五大行动推动放心消费创建
来源: 武汉市工商局
2018年6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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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武汉市政府印发《武汉市开展放心消费创建活动实施方案》,成立了市开展放心消费创建活动领导小组,由市人民政府分管副市长任组长,市人民政府分管副秘书长、市工商局局长任副组长,25个市直部门为成员单位,明确了15个重点行业创建工作牵头单位。今年来,为落实工商总局等27部门《关于开展放心消费创建活动营造安全放心消费环境的指导意见》,武汉市工商局多次向市政府报告创建工作的上级要求和重要意义,积极争取各行业主管部门的支持配合,全市形成了推动放心消费创建工作的强大合力,6月起,全市将开展五大行动推动放心消费创建部门全联动、区域全覆盖。

    一是开展商品质量提升行动。深入推进质量强市、品牌强市战略,不断提升武汉制造的质量和品牌影响力。严格经营者质量主体责任,完善质量诚信体系;建立质量抽检、“双随机、一公开”、投诉举报核查、突出问题专项整治相结合的质量监管机制,严厉查处质量违法行为;打击利用互联网制假售假等违法行为,切实做好老年用品、婴幼儿用品、农村日常消费品质量监管;严格落实汽车等产品的修理更换退货责任规定,探索建立第三方质量担保争议处理机制;积极配合做好缺陷产品召回工作。

    二是开展服务经营阳光行动。完善服务质量监测评价机制,引导网络交易、网络教育、校外教育、留学中介、托幼、健康、养老、旅游、职业技能培训、文化艺术培训、体育健身、保安服务、家政服务、社区照料服务、病患陪护服务、创意设计、演出、娱乐、上网服务、艺术品经营、网络文化等服务消费领域经营者诚信经营,有效规范服务行业市场秩序。通过质量监测、行政约谈、消费调查、公开点评、社会曝光、行业规范等一系列措施,逐步破除侵害消费者权益的明规则、潜规则。

    三是开展市场交易守信行动。以消费者反映问题较为突出的领域为重点,强化监管执法,督促经营者诚信守法经营。深化“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依法查处制售假冒伪劣商品、虚假广告、虚假宣传、价格欺诈等各类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行为。加快各部门、各行业之间消费维权信息共享,建立健全社会信用约束和联合惩戒机制,推动落实黑名单、经营异常名录、警示等管理制度,实现“一处违法、处处受限”。

    四是开展消费维权示范行动。建立“谁生产谁负责、谁销售谁负责、谁提供服务谁负责”的责任制。引导鼓励经营者建立产品质量追溯和服务责任追溯机制,实行经营者产品(商品)和服务标准自我声明公开和监督制度。引导企业落实《服务质量信息公开规范》《服务质量评价工作通用指南》,探索服务质量信息公开清单制度。强化网络交易平台的责任,全面推行消费环节经营者首问和赔偿先付制度。大力推动消费维权公开承诺,线下经营者实行“无理由退货”。

    五是开展投诉处理便利行动。坚持便民、高效原则,进一步畅通消费者诉求表达、矛盾化解和权益维护渠道,有关行政部门根据法律法规的规定,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及时受理和依法处理消费者诉求,充分利用互联网提高消费纠纷处理效能。建设快速解决消费纠纷的绿色通道,积极推动消费维权服务站向基层、农村、企业、行业延伸,提高其处理投诉、化解矛盾的能力,切实将矛盾化解在基层。积极通过人民调解、行业调解、律师调解等方式处理消费纠纷,依法为符合条件的消费者提供法律援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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