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自治区工商局对银川市、中卫市、固原市41家商户销售的45个批次的电动自行车进行了商品质量抽查检验。经检验,共有39个批次不符合国家强制标准和明示标准的要求,此次抽检合格率为13.3%。
当地工商、市场监管部门已对不合格电动自行车的销售者依法予以处理。本次公示的不合格商品生产企业和有关经销单位应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主动采取立即整改、停止销售等措施,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