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厦门:2017年餐饮住宿类投诉增四成
来源: 中国消费者报
2018年2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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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记者从福建省厦门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获悉,2017年厦门市12315、12331热线共受理消费投诉28722件,同比增长12.47%。市场监管部门通过调解,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7862.96万元,加倍赔偿金额共计164.76万元。

从投诉数据来看,食品类投诉仍处高位。食品类投诉共登记2909件,占总投诉量的10.12%,同比增长59.22%。问题主要集中在商家销售变质、过期、含有异物(杂质)食品等。从登记情况看,通过网络购买食品引发的消费纠纷较多,共1142件,占该类投诉的39.25%。

服装鞋帽类投诉共2608件,占总投诉量的9.08%,同比增长13.88%。投诉主要集中在质量问题、违反《广告法》及包装标识相关规定,以及不正当竞争行为等。从登记情况看,通过网络购买服装鞋帽引发消费纠纷的较多,占该类投诉的60.92%。

投诉增幅较大的是餐饮住宿类,共1812件,同比增长44.15%。其中,餐饮类投诉1046件,主要反映就餐时商家提供的菜品缺斤少两或与事实(点菜)不符,以及餐馆卫生、菜品质量等问题;住宿类投诉766件,主要反映商家网上宣传与事实不符、到店时临时更改价格,以及酒店(旅馆)的设施不配套、服务态度差等问题。

此外,文化娱乐体育类投诉也明显增加。共计1701件,同比增长52.69%。其中,登记预付式消费投诉1219件,占71.66%。

通信类投诉和交通工具类投诉则略有下降。通信方面,投诉主要集中在运营商(代售点)擅自开通收费(短信、网游)业务、套餐及宽带等业务的办理宽进严出或宣传营销时告知不全(不清、不实),以及对流量的使用、计费、消耗和积累、清零有异议等,尤其是运营商通过第三方公司(代理商)向用户推荐产品时“未全面介绍产品的真实情况或包含的限制条件及资费等,只宣传推介好的卖点看点”等引发的投诉较多。交通方面,投诉集中在合同(1144件)和质量(651件)两个方面,占该类投诉的93.6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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