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30次会议审议通过了新修订的《反不正当竞争法》,将于2018年1月1日施行。为积极开展宣传贯彻落实新《反不正当竞争法》工作,切实履行工商行政管理(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维护公平竞争市场环境的重要使命,近日,黑龙江省工商局印发通知,加大“三个力度”宣传贯彻落实新《反不正当竞争法》,切实做好反不正当竞争工作。
一、加大普法宣传力度,努力营造实施新《反不正当竞争法》的良好社会氛围 。一是抓住新《反不正当竞争法》颁布和实施的重要时间节点,突出宣传重点,创新宣传方式。以组织专家学者进行研讨、培训等形式的政策解读和组织新闻媒体开展专家访谈、专题采访等形式开展宣传活动,确保宣传普及有声势、有重点、讲实效。二是在《龙江工商》和门户网站开辟专栏,持续宣传新《反不正当竞争法》的主要内容、理论观点、经验做法、典型案例,发挥专栏的宣传效果。三是倡导全省各级工商和市场监管部门通过当地电视台、广播电台、报纸等传统媒体或者利用门户网站、微信公众号等网络媒体连续发布宣传新《反不正当竞争法》主要内容的广告,公布举报投诉电话,积极营造知法守法、懂法用法的社会氛围和公平竞争市场环境。
二、加大学习培训力度,有效提高适用新《反不正当竞争法》的法律执行力。下大力气抓好新《反不正当竞争法》的学习培训工作,确保2018年5月底前完成从市(地)级到县(区)级工商和市场监管部门一线执法人员的全员培训。黑龙江省工商局于12月7日在系统内举办专题培训班,科学安排培训内容,紧密结合基层执法实际,切实提高全系统监管执法人员的业务水平。各地工商局(市场监管局)还将立足实际需求,举办面向经营者的培训班,教育和引导经营者提高履行法定义务和责任的自律意识,努力营造良好的执法环境。
三、加大执法办案力度,切实发挥新《反不正当竞争法》的社会威慑力。畅通受理渠道,提升案件线索处理效率和办案效率,做到事事有着落、件件有回音。以重点领域不正当竞争行为为突破口,以仿冒、商业贿赂、互联网不正当竞争为重点,切实加大监管执法和查办案件力度,依集中组织开展专项行动、挂牌督办重大典型案件,适时向社会公布一批案例,用好用足新《反不正当竞争法》赋予的行政监管职能,依法严厉查处不正当竞争违法行为。建立健全经营者信用监管体系,完善市场诚信体系,形成执法合力和执法声势,切实维护公平公正的市场经济秩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