顺丰快递人员工号40457861,于2021年2月10日派送给我邮件时,存在以下几个问题: 1、到付邮件,未按照快递流程服务 当时我在单位,未在家,收到该快递电话后,得知是到付包裹,立即于快递人员加微信转账18元邮费,并告知该快递人员稍等,我联系家人取件。通知我母亲后到小区门口等待20分钟,未见快递人员。得知此情况后,联系顺丰快递称:给你放到大门口了,在微信里发了照片,你没看到? 2、侵犯收件人知情权和隐私权 顺丰快递,在不在场的情况下且未告知收件人的情况下,私自打开邮件,将其内部物品取出,摊在地上,并拍下视频,进行转发。严重侵犯了收件人的知情权和隐私权。并告知我母亲不开包装不允许拿走。态度相当强硬。 3、导致邮递物品损失。 由于我所购商品是活物,且需要保温邮寄,但顺丰的快递人员在室外寒冷天气情况下,将其取出,随后两天出现活物死亡现象,导致损失。 事情发生后我于2021年2月10日起,到2021年3月15日至,长达一个月的时间多次于顺丰客服沟通,反馈问题要求处理,但一直未果。期间邯郸市丛台区顺丰公司,还派人到我单位,找与此事无关的其他工作人员,进行协调,严重的影响了我的生活隐私和社会关系。 诉求: 1、对于顺丰人员不按照规定流程,派送快递,并侵犯收件人的知情权和隐私权的做法,当面给出合理的解释,并且由顺丰公司对此事件给予书面道歉的处理。 2、对于到我单位处理此事并造成社会关系影响的事情,给予相关的处理。 对于物品损失要求进行相应的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