拼多多“免单”虚假宣传事件详情:本人于2021.2.22浏览拼多多时,弹出“全场免单 立免5单 最高50元”活动页面,该页面未附带任何规则,因此有关“免单 立免”的定义只能参照日常语义“当前订单免费,或按照原支付方式返还等额现金”。但付款完成后自动返回的页面却出现了有关规则,其中对“免单 立免”的定义大意为“付款完成后,返还等额无门槛券,接下来的订单可用”,即日常语境下的“买一送一”。拼多多此次促销活动,重新定义了本身具有明确含义的日常用词,却未在购买页面说明,涉嫌:没有提供准确、全面的商品或服务信息,有引人误解的宣传行为,以虚假的“还本销售”方式销售商品,违反了《侵害消费者权益行为处罚办法》第六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五十五条,应支付消费者最低500元赔偿。
拼多多采用此类具有诱导、欺骗性的促销用词,涉嫌不正当竞争,严重扰乱了电商平台的市场秩序,长期被消费者诟病。造成这个现象的原因主要在于消费者举证困难:人们消费时,很难做到对每一个“意外弹出”的活动页面进行截图;而电商平台被举报后,也能给出另一版修改后的活动链接,指责消费者未仔细查阅规则。所以此类争议常常以消费者“吃哑巴亏”而不了了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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维权进展:
事件发生后,拼多多客服多次来电,均表示“按公司规定,无法赔偿”。及时明确告知客服有关法律的明确规定,客服依旧不接受商议。
本人于2021.2.24在全国12315平台向上海市长宁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提交了“拼多多‘免单’虚假宣传”的投诉;有关部门在没有联系我了解事件经过、索要详细证据的情况下,仅以“举报事项未查实”结案,未对投诉内容所质疑的问题作出解答,实在过于敷衍。
对于市场监管局“举报事项未查实”的结案理由,我认为:拼多多在收到投诉后,可以在后台简单修改促销页面代码,以躲避本次检查,但这并不能掩盖其此前的虚假宣传行为,难道违法违规后及时改正就能免于追责吗?本人举报材料中,对交易过程中每一步页面进行了截图,可以完全证实拼多多促销页面虚假宣传的做法(在拼多多无法证明本人截图证据存在伪造的情况下)。因此我质疑上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是否包庇当地企业,也建议国家市场监督管理局针对电商平台广受诟病的“虚假宣传”行为采取一定举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