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10日在美团订鲜花于14日七夕送至彰武县兴隆家园13号楼4单元401,14日一名黑车司机号称鲜花配送人员以车上有乘客为由在未提前通知到收货人的情况下,要求收货人去小区门口去鲜花,当时收货人在外出买菜,要求所谓配送人员将鲜花放置于小区距门口20m超市处,当时配送人员态度极其恶劣,以其不是送餐人员为名表示拒不负责送货,并要求收货人立马取货,最终收货人拒收。事后我方联系说明配送情况,商家未做任何回复,我方再次联系美团,经调解提出商家退还扣除鲜花成本的95元,平台提出30%的补偿,我方未同意,二次调解美团再次提出商家赔付95元,平台仅赔付50元代金券(后改为现金),我方质疑该问题责任方到底在谁?美团无明确答复,最后经我们多次催促美团提出最终方案商家退95元,平台赔付100元,我方质疑为何损失要买方承担,配送问题责任在买方?但是美团仪鲜花无法二次销售为由,要求我方承担损失。问题:配送由商家提供,配送人员态度恶劣,配送人员为国家明令禁止的黑车司机,配送不需要提前通知收货人吗?配送不负责送上楼吗?美团平台如何监管商家和配送人员?另外美团有48小时强制收货,那在我提出为什么我未收到货的情况下,美团可以强制我收货的,美团平台如何体现对商家的监管?责任划分他们依据如何?为何截止目前收货人未收到任何商家、配送人员的道歉,商家和配送人员作为服务方哪来如此大的底气,美团平台监管、客户服务如此之差吗?作为消费者我的权益如何保障?美团为何有强制买家收货的权利,美团调解结果如此反复,是否涉及对投诉人员存在打压的情况,作为如此大的平台我们消费者利益如何保护,作为消费者的我们本来一个好好的七夕,结果这事给我们添堵了2天,美团态度如此强硬,我们损失谁来补偿,请相关部门深入调查,美团侵害消费者利益的情况下比比皆是,以前美团优选缺斤少两等等情况,希望有关部门加以关注,打击无良商家以及美团这种包庇商家的平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