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底在河北沧州泊头市邮寄的包裹,3月1日签收的,当时外包装未发现明显破损,到家收拾时发现衣物丢失一大部分,损失共计5000余元,而后发现封包的胶带也与邮寄时不同,我们怀疑运输过程中有二次包装,于是进行反馈,但邮政业并未给与答复。3月23日,邮政给与回复说包裹确实丢失,要给与赔付,让我们上传丢失衣物的发票,我们上传了大约四五千的发票,但是邮政却在没有与我们商量的情况下,直接赔付了200余元。我们再次申诉,无果。而且现在邮政也不承认二次包装,一直说因为我们没有保价,只给赔付运费的7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