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将按照“合理、公开、质价相符”的原则,对住宅物业服务收费实行“菜单式”管理。上海市政府新闻发言人日前宣布,上海从10月1日起实施市政府常务会议最近审议通过的《上海市住宅物业分等收费管理暂行办法》,力求做到明白消费、规范服务、质价相符。
物业收费办法改革关系到广大市民切身利益。市有关部门对上海住宅物业服务分等标准与相应收费问题作了大量跟踪调研、反复测算协调,并通过座谈会、论证会等形式多次征求市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行业协会、居委会、建设单位、物业管理企业和业主委员会等各有关方面的意见,为正式制定相关管理办法作了充分的准备。
《暂行办法》将物业服务划分为“综合管理服务”、“公共区域清洁卫生服务”、“公共区域秩序维护服务”、“公共区域绿化养护服务”、“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日常运行、保养及维修服务”五项。每个服务项目再按服务内容、服务要求和设施配备等情况,从低到高,分为五个等级,每一等级都有相对应的收费标准(最高限价),从而形成一份收费透明、可供选择的服务菜单,即《上海市住宅物业服务分等收费标准》。
据了解,《暂行办法》主要体现四个特点:
一是服务有规范。通过物业服务菜单方式明确各物业服务项目中不同等级的服务内容、服务要求及设施配备,促使物业管理企业提供规范服务,同时便于业主监督。
二是收费有标准。各物业服务项目中不同等级的最高收费标准由市价格主管部门制定并适时调整,各区(县)可在市最高收费标准范围内制定并发布区县的最高收费标准。
三是合同要约定。物业服务双方在选择服务项目、服务等级,并按《暂行办法》规定商定具体的收费标准后,应通过签订合同进行约定,以规范双方的行为。
四是超标需评估。为提高物业服务水平,如果物业公司提供了《暂行办法》未涵盖的服务内容和设施设备的,可适当提高收费标准。
(摘自:经济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