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伍易信息科技有限公司三亚分公司(51旺铺)欺诈消费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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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7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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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6月10日厦门伍易信息科技有限公司三亚分公司(51旺铺)的员工杨先生和刘女士看到我在58同城发布的转让店铺的信息,联系到我,到我商铺进行现场沟通,承诺可以在多个平台发布店铺转让信息,只需要缴纳2000元的服务费,如果公司不能转让出去或者我自己转让出去了,公司会把2000元退给我,故我和公司签订了合同,并且将无法转让退还2000元服务费的条款列入合同范围内。之后我多次催促该公司,一直无法转让出去店铺,最后我将店铺转让给亲属。2021年7月21日当我向该公司索要2000元服务费时,该公司声称员工给公司的合同没有退款的条款,员工做了阴阳合同,公司不予退款服务费,员工的行为,公司不负责。想去哪里告就去哪里告,与公司无关。这种欺诈消费者行为,公司和员工联合起来欺骗消费者行为希望有关部门予以处理。(当时签订的合同都盖有公章,退款条款也清晰的列明了退款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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