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与2018年11月30日,本人在购买南昌县城投公司投资的南昌县象湖的银城江畔房子的时候,销售人员周迅告诉我可以以七万二购买车位,但是其并没有告知这是人防车位,说是普通车位,而且整个购买现场人很多,在签订合同的时候我提出过为什么不是买卖合同,而是使用权转让合同,对方以人太多,没有时间,一个劲的催促我签订合同,并说就是这样的,买卖车位就是签订这样的合同。
直到今年315活动,本人知道购买的普通车位是人防车位,于是联系销售部门,要求退款。因为第一,国家明文规定人防车位不可以卖卖,但是开发商欺负平民百姓不懂法,欺骗消费者,欺诈消费者以买卖的形式签订车位使用权转让协议。第二所签订的合同也是无效合同,因为人防车位只能允许短期租赁,每次租赁合同不得超过5年,但是使用权转让协议却签订是该车为使用年限与银城江畔小区批准的同期住宅使用年限相同,即是七十年,这也是违法的行为。
2021年3月25日销售部李经理说城投给出三个方案:第一是退款,第二是换车位,第三是管理费协商更改。但是3月28日早上,李经理就说没有这些事情,全盘否认。
于是我一直拨打12345,只是受到一个语音回复,说城投公司一切都是合法合规的,甚至没有一个工作人员打电话回复我们,给我们反馈意见。
我投诉无门,只能求助于消费者维权网。
我们都是平民老百姓,我们的每一份钱都是幸幸苦苦的血汗钱。国家说一切依靠人民,一切为了人民,一切利益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区。可是作为国企的城投,为什么欺骗我们这些可爱的老百姓。我知道我们的政府是最好的政府,我们的领导都是最可爱的人,我相信政府和您们这群最可爱的人,会我们这些穷苦的贫民老百姓做主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