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中国消费者协会:
本人就京东购物产生纠纷一事,向贵处投诉京东平台。
现将具体情节陈述如下。纠纷前阶段,涉及到第三方商家“云幻电脑办公专营店”。
事情经过及具体情节
2月14日20:50,我在京东支付84元给第三方商家“云幻电脑办公专营店”,定购德国原装钢笔尖一支。当时商家明确承诺“春节2月5日至2月19日下单的商品预计在2月21日前发货,套件定制等特殊商品以店铺咨询为准”。—-截图1
2月22日,查看物流无显示,我向商家客服询问为什么没有发货。在数次敦促后,机器人转人工客服,告知“春节放假(2月1日至2月27日),在这期间本店将只接单不发货——”。我将截图1发给客服,提醒客服商家的承诺时间,长时间无人应答。我又重复“你是不是希望我打投诉电话”,人工客服拒绝回复。从中午12:50,一直等到14:35,人工客服才又按原说法回复我,要等到27日发货,完全无视自己21日前发货的承诺。—-截图2
因我已承诺,要在元宵节前将新笔尖送给参加硬笔书法培训的孩子,因此,我于当天通过京东平台投诉商家,希望通过平台沟通敦促商家发货。
22日下午4时,我接到京东回访电话。客服人员替商家做了很多解释,希望我理解。我表示:京东平台不错,商家不信守承诺且态度冷淡,不能接受。京东应该清楚自己应该去做什么,而不是替商家辩解甚至是袒护。—-截图3
2月22日至2月25日,订单跟踪界面一直显示“仓库处理中”。期间,接到的京东客服电话,均是替商家做辩解,而商家从未主动沟通我。京东和商家均没有就我购物一事做出应有的响应,让我产生不满。因此,我在客服回访时要求对商家做出处理。—-截图4
2月25日中午12:39,京东发来信息,告知对商家的处理办法,但是对我关心的:商品到底没有发货,还是物流太慢,还是丢失了这些问题只字不提。因此,我对京东如此简单、极不正规的处理方式和告知方式产生怀疑和不满。—-截图5
2月25日至28日,我在纠纷处理流程中先后做了5次具体的补充和要求,无人回复。我在严重不满的情况下,向京东点出“希望这个界面,不要在三月份持续下去”。京东回复“给您的处理方案是(商家核实)”。至此,我投诉已经整整一个周时间。—-截图6
2月27日上午8:11、28日8:32,28日11:29,我三次在纠纷处理描述中要求京东回复:1、商家是否已于22日发货?2、如已发货,物流走到哪里了?还需几日?3、如仍未发货,怎样处理商家?同时指出,即便是物流问题,京东和商家均不应该在长达一周的时间里保持沉默。
2月28日下午3:59,我才接到快递电话(是京东还是商家找到了快递我不清楚)。快递人员说要落实一下,但直到4:40仍无回复。我发短信敦促。4:48,快递人员回电,告诉我快件放在我小区保安室旁的货架上,问我送到哪里。我要求放到快递柜里。5:07,接到速递易短信通知。5:28,我将收货情况在纠纷处理流程中及时补充描述。截图7、截图8、截图9、截图10
3月1日,京东两次在流程中的回复:
“若超时未举证或无法提供有效证据,京东专员将按平台标准优先处理”、“给您的处理方案是(平台处理)—–”。在处理流程中,我提供了所有的信息和细节,难道京东处理人员看不到吗?现在成了“反映的情况无法证实”?,京东想怎么处理就怎么处理?!。
3月2日18:01,京东给出的处理方案是(——此单特殊补偿5元)。我数次表示:第一,赔付多少,由谁赔付,要有依据;第二,请京东不要过多替商家解释,更不要袒护商家。第三,请将处理结果在纠纷处理流程中公开出来,不要老是通过电话回访我。见到京东给出的处理方案后,我于3月2日19:58在流程中提出质疑并提出具体的诉求:要求京东针对商家不按承诺发货、态度问题,公开处罚结果,同时对我按顶格500元赔付。
3月2日10:20,我申请退货,支付运费12元。—-截图11
3月3日17:26,又接到京东回访电话,处理结果是:赔付5元,退还12元运费。
3月3日18:27我开始申诉京东。
3月4日16:59,京东在处理流程中回复,不支持诉求,只可补偿5元。
3月4日18:56,接京东工号335120客服来电,告知:5元赔偿,已经是最佳方案。在我询问赔偿标准是什么的时候,该客服回答:对你的赔偿,是京东内部规定,不能透漏给你。
我提醒该客服人员,京东的内部规定是管你们内部人的,我是消费者,有权知道京东的赔付标准。同时提醒她,现在投诉已经升级为申诉,请注意回访和处理方式。客服代表居然告诉我:
你这件事情还达不到升级的级别!!!态度如此强势,不但严重伤害了消费者的自尊,更是置申诉处理部门、置行业管理部门于何地!!!!
该客服人员问我有没有向12315投诉过,并告戒我:不建议你打12315。此前的回访中,京东也曾告戒我不要打12315投诉。
3月5日17:10分,接京东客服(男)电话,告知工号335120客服代表已按下岗处理,对我的赔付方案不变。
3月6日19:03,接京东客服051480367018(腾讯)回访电话,告知维持原处理决定,已经在处理流程中公布。我打开京东纠纷处理流程时,发现该处理流程已经“被完成”,无法再在该流程中增加陈述。—-截图12
3月6日21时许,我询问京东客服“纠纷申诉的处理流程中,最后一步完成这个环节,应该由该确认?是申诉人,还是商家,还是京东平台”?得到的确切答复是“客户”。询问“如果客户没有确认,申诉处理为什么会被完成呢”?客服人员在追问下回复“这个是系统的呢”。当我要求“告诉我系统设置自动完成的时限和规则”,客服回答“这个是之前专员的方案的呢—-这个是后天(台)的系统规则,小妹也无权限的呢”。再次要求回复系统自动完成的规则时,客服回答“这边是在处理您的问题的呢”。最后,承诺上报处理并于24小时回复。
3月7日19:47,京东短信回复“尊敬的客户,我是京东客服,核实此单专员已经有提供方案建议您考虑哦。祝您购物愉快!”。内容答非所问且一付“就这样了,你能奈我何的”的语气。—-截图13-22
我于3月2日发起退货申请,刚才查询物流显示:“3月5日19:43:38,您的快件已由本人签收,感谢您使用京东物流,期间再次为您服务”。我不清楚这个您代表的是谁。—-截图23-24
直到现在,我没有收到商家退款。
以上情况,附截图为证。回访录音,京东应该留存,请贵处调取核实。
在对纠纷处理的整个过程中,京东方面站在一个俯视一切的高度,完全不顾及消费者的利益和诉求,偏袒商家,敷衍消费者。对本人数次提出的正常问题,避而不答且态度强横。升级申诉后,京东的处理方式和口径更是令人瞠目!特别是3月6日,京东利用自己可以操控平台的优势,居然关闭了纠纷处理流程,不但是对消费者明目张胆地羞辱和欺凌,严重伤害了本人的自尊,而且到了目无法规、蔑视法规的地步!!!
京东的做法,严重伤害了本人的合法权益,伤害了本人的自尊,对本人精神也构成了严重伤害。现向贵处郑重提出申诉,请贵处按相关法律法规,对京东平台做出相关处理。
本人的诉求是:
附:截图
此致
中国公民、消费者:邱旭光
2021年3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