荣盛地产廊坊市分公司涉嫌销售欺诈,拒绝全额退款,胁迫业主“自愿”承受房款损失放弃起诉(2016-20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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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6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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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人于2017年八月20日购买了荣盛地产的四季花语项目的两个小商铺,交了14万二千元的房款,签了一份合同,但我们手里只有收据。

本应十一月份交贷款,但销售人员以银行没有通过为理由等消息。这期间换了几个销售人员,直到2020年六月初收到收房通知。经电话询问才知,是要我们客户退房的。我家在北京,于六月十号到荣盛大厦退房。被接待人告知,要退房款可以,但是总款里的五万购房服务费按原合同无法退,只退两千元。退房款九万余元就得签保密协议,主动放弃五万元的服务费,不再起诉荣盛地产,如不签,房款也不退,一分没有,去法院告吧。而且再三说没人能打赢荣盛集团的,再后来连房款也拿不回了。在威胁下,我不得不违心地签了协议。但是签完后,对方全部拿回,我手里不给一份,把以前的收据都收回,再收了1100元的手续费,这次无任何收据。房款要等三到四个月才到账。

后来看了网上的新闻 分别是下面的两个部门:经调查核实,首付贷(实际为首付借款)情况属实,市房管局已约谈了公司负责人,责令立即停止该行为,不得提供首付融资、场外配资。关于解除购房合同,全额退款并赔偿损失事宜,建议您通过司法途径进行解决(已有部分购房人向法院进行起诉),对涉及解除贷款手续的,还需要征得贷款银行同意。(2018.8   廊坊市房管局)

“经廊坊市人民政府查实,荣盛地产廊坊市公司在因荣盛房地产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廊坊分公司开发的“四季花语”商铺项目未确定发放贷款的银行,造成在客户购买后不能及时办理网签及贷款手续。对投诉人提出的房款问题,已责成荣盛房地产发展股份有限公司按照买卖双方签订的合同约定内容履行并加快退款进度。退房问题属于民事纠纷已超我单位职能,建议到当地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回复时间:2018-12-04 17:3)

据接待我的人说,当年荣盛已业主违约为由,扣除全款的10%.   而现在让业主放弃法律追究,以不退一分钱要挟,这是对法律,对政府的藐视与对抗。我在此举办投诉荣盛地产严重侵害了广大消费者的利益,在2018年已被查实销售违法违规的情形下,任然阳奉阴违,继续损害业主利益,并利用法律的漏洞和弊端来规避本应受到法律的严惩,已经涉嫌罪上加罪。

(上千户的业主利益被侵害,对于每个人的诉讼都是对阵的是一个集团,我呼吁政府能指派相关部门提起公诉,维护消费者的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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