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领导:您好!本人是四川省眉山市东坡区人,用我儿子抚恤金加上我现在老公把老家房子卖了的钱付了首付,于2021年12月28日在百坡学府买了一套房子,(地址东坡长安路与徐州路交叉口),本想为我有残疾的女儿以后上特殊教育学校方便!一直到现在合同也没有给我们,只有交钱的收据,我们在房管局网上也查不到我们买房的信息,从我们买房到现在工程也一直停着,我们到售楼部问多次都是一推再推没有结果。那不是把已经有问题房子卖给消费者,欺骗消费者吗?请求政府部门为我们消费者做主,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