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快40,家里催得急没办法,于9月12日通过广州海珠区-广东金媒人婚姻服务有限公司找对象,本人事前说明找对象要求身高162以.上,婚介销售承诺没问题就拿pos机和收款码要求先付款12888元,之后在本人不知情下修改本人意愿为160让本人签下合同,晚上我就问怎么和我要求不一致?销售理由说穿高跟看不出来,就这样暗箱操作让本人签下了霸王合同。多次要求退款均以欠合同为由不退以霸王合同走。本人没办法被逼忍着去见了红娘推荐一位女生,据了解女生非会员没交一分钱,不清楚女的是否是托就过过场,全程是男方单方付费舔旺和买单,事前婚介也没尽责告知是否会员是否缴费,逻辑男生交智商税。现在联系负责人(于敏13822201422)均以工作繁忙就挂我电话,因合同有服务时间限制,逻辑完全拖我时间不管,拖到服务时间结束就终止就不管我了。请问这样忽悠我签合同,并涂改本人择偶要求来欺骗,事后变卦说按我要求做就不是这个价格,并以合同胁迫我被骗到底,算欺诈吗?完全伤害了本人找伴侣的心情,社会怎么可以容忍这样拿着法律来欺诈坑人公司存在,坑人血汗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