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营造良好的市场环境,按照总局部署要求,河北省工商局充分发挥职能作用,积极开展“美丽河北诚信商家”放心消费创建活动。
一是统一思想认识。会同该省发改委、人社厅等部门印发了《关于转发<工商总局等27部门关于开展放心消费创建活动营造安全放心消费环境的指导意见>暨开展“诚信河北”放心消费创建活动的通知》,明确重大意义,把握《意见》精神,研究方法路径,扎实推动放心消费创建活动的科学健康发展。
二是组织业务培训。依托中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研究院组织全省40名业务骨干进行放心消费创建活动业务培训,聘请了国家工商总局、广东省工商局等有关领导授课讲解,为放心消费创建活动提供人才保障。
三是加强指挥协调。指导石家庄市、保定市放心消费创建活动实现县域全覆盖,调度邯郸等市进行市级放心消费创建活动示范单位公示工作等,一级推一级,层层传导,确保放心消费创建活动在全省范围内取得实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