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任震宇
刚刚召开的全国市场监管工作会议,指出要“依法维护广大消费者合法权益。深入实施优化消费环境三年行动,切实破解消费领域痛点问题,凝聚消费环境建设共治合力”。这是市场监管系统落实中央经济工作会议部署,“大力提振消费”“实施提振消费专项行动”的具体举措,也是市场监管系统2025年保护消费者权益促进提振消费的工作部署。
全方位扩大国内需求,提振消费是我国积极应对外部冲击、稳定经济运行的有效途径,也是满足人民对美好生活向往的现实需要。要让消费者敢消费愿消费能消费,就要提供满足日常生活和精神需要的产品和服务,同时,打造良好的市场秩序,营造放心的消费环境。
近年来,市场监管部门和消费者组织开展了形式多样内容广泛的消费维权和消费环境建设工作,对于提高消费维权效能,加强消费者权益保护,提升人们从消费中感受到的获得感幸福感,作出了积极贡献。
但随着新消费产品、新消费场景的不断涌现,消费者权益保护出现了一些新内容和新情况,使得消费环境亟须进一步提质升级。例如,金融领域消费信用、数字消费等新型消费领域消费者权益保护制度供给仍显不足;电诈手段不断翻新、数据造假、低俗“带货”、诱导私下交易等问题需要加紧治理。
侵害消费者权益就是侵害市场需求,保护消费者权益就是保护市场活力。在大力提振消费的当下,抓好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前所未有,必须把维护消费者权益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着力营造良好消费环境。
展望2025年,市场监管总局提出要进一步加大消费者权益保护力度,加强民生重点领域消费者保护工作的监管执法和社会治理,着力解决民生消费领域难点堵点问题,切实保障广大消费者人身财产安全,以高水平安全保障高质量发展。
深入宣传和贯彻落实《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实施条例》,积极探索消费纠纷多元化解机制、消费领域信用体系、消费风险预警等政策措施,加强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律制度供给;规范市场秩序,加强对重点企业重点区域等“关键少数”的源头治理,从个案处理向共性治理转变,提高消费者权益保护的行政管理供给质量;全面提升投诉举报处理体系,推进在线消费纠纷解决机制提高先行和解率,增加消费维权的渠道供给;完善消费者权益保护体制机制,健全基层消费维权和消费教育网络,凝聚消费环境建设共治合力,加强消费维权社会共治合力的供给。
让更友善的消费环境给消费者带来更强的消费信心,让消费者放心大胆消费,实现“大力提振消费”的目标,让中国经济持续健康发展的脚步更加坚定。